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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观游览礼节
http://www.qhnews.com     2006-11-23 16:44
 

  (1)根据客人兴趣,特点和要求制定参观日程,日程已定,不得随意更改。

  (2)参观过程中,陪同人员不得中途离去或不辞而别。中途更换出面陪同领导,应向客人解释或事先通报。

  (3)参观单位介绍情况要实事求是、简明扼要。没把握的事情,不要轻率表态。对外宾不宜使用“汇报”、“指示”、“检查工作”等词。

  (4)参观单位不要自行悬挂标语或外国领袖像等。接待过程中,要虑及外宾民族、宗教、习俗等特点。

  (5)对于不准外国人摄影的项目,应事先以中、外文标明“不准摄影”或贴以标志,事先通知外方或及时予以劝阻。

 
叶枫
 
青海省外事侨务办公室
青海省解放路14号 邮编:810000 传真:(0971)8239618